强制执行三起非法占用集体土地案
2012年6月20日上午,老河口市人民法院在该市有关部门大力配合下,依法对老河口市守纲水泥砖厂等三起非法占用集体土地案进行了强制执行,这标志着老河口市依法整治非法占用集体土地工作取得较大进展。
据了解,老河口市守纲水泥砖厂等三家单位违反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别在该市光化办事处柳树湖村、竹林桥镇温岗村、洪山嘴镇艾家沟村非法占用集体土地共计27497.64平方米。老河口市国土资源局经过实地调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老河口市守纲水泥砖厂等三家单位退还非法占用的集体土地,同时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修建的房屋建筑,恢复土地原状并予以罚款。但老河口市守纲水泥砖厂等三家单位置之不理,继续生产。行政处罚决定书生效后,老河口市国土资源局依法申请执行。老河口市人民法院实地勘察后制定出详尽的执行方案,并积极向该市市委、市政府汇报,该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协调该市公安、城管、土地等部门组成200余人的协助执行队伍,并安排2辆消防车、救护车做好应急准备,出动挖掘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实施拆除工作。
在老河口法院周密细致的安排下,在法律强大的震慑力下,顺利地对老河口市守纲水泥砖厂等三家单位非法侵占土地上的房屋建筑进行了强行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