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头族”小伙儿撞人须担责!当庭履行应点赞!
大街上、商场中、地铁里
“低头族”随处可见
但“低头”造成的后果却无法预估
严重的还有人员伤亡
近日,老河口法院孟楼法庭审结了一起因“低头族”引发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判决生效后,“00后”小伙儿小周在家人陪同下,兑现了判决书确定的赔偿义务,将六万五千余元交给了黄大爷,并追悔道:“以后再也不低头看手机了,这一次教训太深刻了!”
案情回顾
事情要从2022年8月说起,这一天,小周骑着家里的二轮电动车,在孟楼镇加油站附近行驶。
小周三心二意,不看路况,一边骑车,一边不时低头玩手机,追尾了由黄大爷驾驶的人力三轮车,导致黄大爷骨折住院,花费了大笔医疗费。
事故发生后,黄大爷及家人要求小周进行赔偿,双方协商未果,遂将小周诉至法院。孟楼法庭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庭前调解,依旧没有达成共识,遂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经依法审理认为,小周在驾驶电动车行驶过程中违反道路交通法规,将黄大爷撞倒致伤,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应承担全部责任。最终,判令被告小周一次性赔偿黄大爷各项损失六万五千余元。
作出判决后,承办法官依法向小周释明判决依据,小周当庭表示服判息诉,并与家人联系后将赔偿款支付给黄大爷,当即履行了全部赔偿义务。
法官提醒
智能手机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因“低头族”看手机引发的意外事故也屡见不鲜。
本案中,小周万幸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但是这一教训也十分深刻。法官提示,群众在步行、行车等日常生活中,应树立安全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谨慎注意义务,加强对自身和他人安全保障,最大限度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积极争做文明新风的倡导者、实践者和推动者。
安全行车要牢记!
开车莫做低头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