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物退赔补损失 法治教育助成长
2017年9月21号,本院微信报道了我院少年审判庭不公开审理未成年人涂某某、杜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涂某某与杜某某二人因在2016年11月6日至2016年11月20日期间多次在本市某职业技术学院附近向过往的学生“擂肥”,被老河口市人民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现本案已经审理完毕,将择期进行宣判。
10月12日上午,该案承办法官李进来到受害学生所在学校,开展对受害学生的财物退赔工作。在退赔现场,李法官认真核对受害学生名单及财产受损金额,逐一将被抢财物归还到各个受害学生手中,未到场的受害学生则由班主任代领并转交。财物退赔工作完成后,李法官对受害学生进行法律知识宣教,帮助提升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和意识。
李法官向受害学生说道:“同学们,你们正值青春年少,是祖国的未来。对你们因被“擂肥”而遭受的财物损失和身体、心理的伤害,我们表示很同情,但是我更希望你们能从这次事件中吸取经验教训,学会不断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提升自我保护的能力。当日后再面对这样的违法犯罪行为时,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
法官提醒
1、面对不法侵害,要充分认识“钱财是身外之物”,确保生命安全。用少量的钱财避免生命、身体损害,保证生命安全是第一位的。
2、不要到学校周边网吧、KTV等娱乐场所游玩,避免受到社会闲散人员的不法侵害。就体能、体格相比,学生处于弱势,遇到危险,很难脱身。
3、在危险情况消除以后,要及时寻求保护。到学校向老师、班干部汇报情况,及时报警,使不法分子得到及时打击,预防以后自己或者别人再次受到侵害。
4、妥善保管自身财物,不露富。现在很多家庭经济条件较好,家长给的生活费比较充足。家长给的钱、物,妥善保管好,有充值卡的,把钱存入饭卡、手机卡或者银行卡,随身尽量不要携带较多现金。
5、结伴同行,尽量不要落单。一旦发现有不非法分子,尽量逃跑,并且要一边跑,一边呼救,引起其他路人关注,达到威慑犯罪分子的目的。
6、不要过于担心会受到报复。犯罪分子就是抓住同学们害怕报复的心理,才能多次侵害学生并且屡次得逞。从及时报警而使犯罪分子赶紧逃离现场的情况看,犯罪分子作案时一般内心紧张慌乱,惧怕法律的制裁。
受害的学生在听完李法官的讲解和建议后,感触良多地说道:“李法官今天讲的知识很受用,学生们都缺乏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法律意识淡薄,在自身权利遭受侵犯时没有采取适当的措施来维权,造成有些犯罪分子的违法行为得不到纠正。今后一定多学法、用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治进校园是我院“法律六进”的工作内容之一,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有效措施。近年来,我院采取以审判执行工作为载体,强化对社会各群体、各经济社会组织的普法教育活动,让普法工作贴近生活、贴近实际,推动法治宣传,促进社会秩序的稳定,实现构建法治社会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