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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公开让公正演绎的更直观

时间: 2014-10-23 10:44

   

今年以来,老河口市人民法院不断丰富庭审公开的载体,拓展司法民主的的形式,使法院审判活动融入公众的参与并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在有效提高法院审判质量的同时,起到了宣传法律的作用,促使人民群众更加懂法、守法,有效地促进了司法公开、公正,提升了法院公信力。2014年前三个季度,该院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为1.23%,比去年同期下降3个百分点;服判息诉率为94.27%,比去年同期提高5个百分点;当庭裁判率达到37%,比去年同期提高3个百分点;调解率达到44.45%;撤诉率达到31.81%;公众满意度达到98%,法院绩效评价中各指标均衡发展,实现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上下联动机制

为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司法公开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的相关精神,该院明确将“司法公开推进年活动”作为“一把手”工程,现已形成院长亲自督导、其他班子成员鼎力支持、一线干警踊跃参与的有效机制。在推行庭审公开工作方面,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提供硬件保障、审管办组织协调、各审判业务部门协同配合,各司其责、层层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提升科技保障,促进庭审公开常态化 

2014年,该院通过大力加强科技法庭建设,为推进庭审公开提供了硬件基础和技术保障。截至目前,我院3个审判用法庭实现数字化,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让庭审过程实现定格、再现、复制。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前三季度,该院组织庭审直播10余次。刑事开庭案件的庭审同步录音录像率达到100%,庭审录像索引编入案件信息数据库。深化庭审公开,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既可以有效防止法官恣意,也可以保障公众知情权。科技法庭既增强了案件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又保证了当事人诉权的实现,促使审判员及时发现并纠正庭审中的不规范行为,促进审判作风的转变和司法能力的提高。

   三、规范巡回审判,拉近司法与群众距离

2014年初,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巡回审判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巡回审判作为硬性指标,纳入岗位目标考核。规定各人民法庭巡回审判案件不得少于本庭受理案件总数的20%,机关审判庭不得低于10%。当事人因年龄较大、身体不适等客观原因不便到庭参加诉讼的案件、赡养案件、相邻关系案件必须就地审判。意见实施以来,该院充分利用省高院配备的巡回审判车,巡回办案259件,派出法官126人次,先后有近千名群众在家门口旁听了庭审,巡回审理的民商事案件七成以调解或撤诉方式结案。

   四、深化“四个结合”,提升庭审公开效果

   一是将庭审公开与“法院开放日”活动相结合。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新闻媒体记者等院外人士参与旁听庭审,增加活动影响力,提升司法公信力。二是将庭审公开与庭审观摩与庭后讲评相结合,查漏补缺、补齐短板,全力提升庭审质量。三是将庭审公开与推进审判机制改革相结合。以庭审公开为抓手,积极稳妥地推进审判权机制改革,实现审判委员会委员办理案件制度化、常态化,建立健全审委会委员旁听案件机制,逐步解决“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问题,保障审判权规范行使。四是将庭审公开与完善目标绩效考核相结合。修订考核办法,将各部门庭审公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终考核体系,鼓励庭审公开案件参加优秀“优秀庭审”评选,凸显庭审公开活动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