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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审判止纠纷 法官调解显柔情

时间: 2014-10-08 15:17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赡养老人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规定作为子女应尽的义务。可就有那么一些人,不仅不对父母尽赡养义务,反而将父母视作仇敌,轻则不管吃喝,重则出手打骂,最终老人不得不将自己的子女告上法庭,寻求法律的帮助。9月26日和9月30日,老河口法院孟楼法庭和仙人渡法庭用巡回审判的方式分别审理了2起赡养纠纷案件,承办法官通过耐心细致的走访,诉前、诉中调解,当事人双方情绪有所缓解,并最终在法庭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


案件开庭时,当事人双方亲属和左邻右舍的村民均到庭旁听了诉讼。在法庭主持调解时,村民们纷纷表示,赡养老人是天经地义的事,自己也有老的一天,将来也要靠子女赡养。在法庭调解、当地村委会调解和村民们的意见声中,当事人双方都作了让步,促成了调解协议的达成。

   巡回审判车开进老百姓家中,开进田间地头,既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又对旁听群众进行了现场教育,同时也是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的一项重要举措,真正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