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市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
老河口市人民法院
2021年部门预算
目录
一、老河口市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老河口市人民法院内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四)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五)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六)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七)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八)2021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2021年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十)其他事项
三、名词解释
四、老河口市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老河口市人民法院2021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老河口市人民法院2021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老河口市人民法院2021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老河口市人民法院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老河口市人民法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老河口市人民法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老河口市人民法院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老河口市人民法院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老河口市人民法院2021年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老河口市人民法院2021年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分县市表
一、老河口市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老河口市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职能,负责审理辖区内一审刑事、民事、行政、申诉、执行案件以及上级法院交办、同级法院移送的刑事、民事、行政、申诉、执行案件;审理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审理依照法律监督程序提出的申诉再审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各类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意见。
(二)老河口市人民法院内部机构设置情况
老河口市人民法院内设机构10个,具体为:综合办公室、政治部(机关党委、督察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
二、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 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为3290.93万元,比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上升了9.8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3150.93万元,比2020年增长了7.68%;其他收入140万元,比2020年增长了100%。
2. 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为3290.93万元,与2020年相比上升了9.83%,上升的主要原因:2021年我院收案预计将达6500余件,因此办案业务专项经费会相应增加;为满足形势的发展与我院办案的人员需求,2020年我院新招录了公务员3人与雇员制人员16人,因此劳务费有所增加。
(二)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1.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150.93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上升了7.68%,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 财政拨款收支上升的主要原因:2021年我院收案预计将达6500余件,因此办案业务专项经费会相应增加;为满足形势的发展与我院办案的人员需求,2020年我院新招录了公务员3人与雇员制人员16人,因此劳务费有所增加。
(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3150.93万元,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上升了7.68%,上升的主要原因与财政拨款支出上升原因相同。其中:
1. 基本支出2520.93万元,比2020年增长4.76%,其中:人员经费2065.4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74.29万元。
2. 项目支出630万元,比2020年增长21.15%。
(四)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2520.93万元,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增长了4.76%,其中:
1. 人员经费2065.4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26.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9.35万元。人员经费比2020年下降3.1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有3名干警退休。
2. 日常公用经费455.47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81.37万元,资本性支出174.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比2020年增长了66.0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为满足信息化的要求,让人民群众办事更加方便,我院准备在2021年采购一批信息化设备配置于诉讼服务大厅。
(五)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 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8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增长了46.2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0年相比保持不变;
(2)公务接待费15万元,与2020年相比,下降了11.76%;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3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长了23.88%,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万元,与2020年相比下降了6%;公务用车购置费36万元,2020年未预算此项经费。
2. 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
2021年老河口市人民法院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都有下降,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政策规定,严格加强财务管理,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开支;公务用车购置费增长36万元,增长原因为2020年我院有两辆警车已到达使用年限需报废无法使用,但受疫情影响未能成功购置,因此2021年我院计划新购两辆警车以满足办案的需求。
(六)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公用经费)支出预算为455.47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81.37万元,资本性支出174.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比2020年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增长了66.0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为满足信息化的要求,让人民群众办事更加方便,我院准备在2021年采购一批信息化设备配置于诉讼服务大厅。机关运行经费主要为:
办公费14.45万元,印刷费3万元,水费4万元,电费10万元,邮电费6万元,物业管理费14.4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2万元,工会经费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7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维修(护)费10万元,其他交通费补贴56.94万元,福利费20.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9.3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74.1万元。
(七)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328.4万元,其中: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8.4万元;
2. 其他收入130万元。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比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增长了1546.9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为满足信息化的要求,让人民群众办事更加方便,我院准备在2021年采购一批信息化设备配置于诉讼服务大厅;二是2020年我院有两辆警车已到达使用年限需报废无法使用,但受疫情影响未能成功购置,因此2021年我院计划新购两辆警车以满足办案的需求;三是为营造浓厚的法院文化氛围,为干警提供优质的文化健身活动场所,提升法院干警的幸福感,我院计划在2021年实施法院文化建设工程。
(八)2021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老河口市人民法院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总金额197.01万元,比2020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增长了888.0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为满足信息化的要求,让人民群众办事更加方便,我院准备在2021年采购一批信息化设备配置于诉讼服务大厅;二是2020年我院有两辆警车已到达使用年限需报废无法使用,但受疫情影响未能成功购置,因此2021年我院计划新购两辆警车以满足办案的需求。
新增资产主要为车辆36万元,家具设备等其他资产161.01万元。经费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7.01万元。
(九)2021年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要求,老河口市人民法院编制了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根据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对2021年办案业务专项经费绩效情况进行重点说明。
办案业务专项经费属于常年性项目,主要用于辖区内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案件办案经费及审判管理、雇员制及劳务派遣人员劳务费支出。项目当年预算6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50万元,其他资金140万元。项目长期目标:本项目的实施,为我院机关正常运转,保障全年审判、执行办案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提高了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效率和能力;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和法律的尊严,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执法队伍。长期绩效目标指标共6个,其中:数量指标1个,成本指标1个,时效指标1个,质量指标1个,社会效益指标2个。项目年度目标:2021年我院将加大办案力度,更好地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能,维护司法权威和公信力。在办案过程中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从而完成2021年的各项工作目标,保障人民法院审、执活动的顺利进行,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发挥法院职能作用,公平公正办理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再审案件、集中处理涉讼信访及清理化解涉讼信访积案。年度绩效目标指标共6个,其中:数量指标1个,成本指标1个,时效指标1个,质量指标1个,社会效益指标2个。
(十)其他事项
老河口市人民法院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专项支出预算、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故表七、表九、表十为空表。
三、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老河口市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附: 老河口市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责任编辑:老河口市人民法院_预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