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法院洪山嘴法庭获省“示范人民法庭”称号
为鼓励先进,树立榜样,近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命名全省第三批“示范人民法庭”,老河口市人民法院洪山嘴人民法庭榜上有名,这是该院继赞阳人民法庭、仙人渡人民法庭获得“示范人民法庭”之后的又一个殊荣。
老河口法院洪山嘴法庭成立于1986年,2015年在原址上重建,现有工作人员7名。内辖26个村民委员会、2个居民委员会共7万余人,湖北江山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湖北江山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葛洲坝老河口水泥有限公司等多个国有企业落户在该辖区。法庭以对当事人高度负责的精神,以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作为民事审判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把“案结事了、定纷止争、胜败皆服”作为民事案件调解工作的总目标,充分发挥调解工作在民事审判工作中的积极作用,认认真真地审理好每一起案件,积极稳妥地处理了一批矛盾和纠纷。
长路漫漫当歌咏,任重道远砥砺行。近三年,洪山嘴法庭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到公平正义”这一目标,坚持“做公道法官、办公正案件、创公信法院”,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追求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体现在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年平均受理案件375件,结案率均达到96%,无改判发回案件,审判质效名列法院各庭前列。先后被评为老河口市政法系统先进单位、“调解先进集体”、“十佳法庭”、“先进集体”等称号,多次被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