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法院深化司法救助 谱写司法为民新篇章
“执行难”是困扰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一大难题,其中有一部分案件是因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法院已穷尽了执行措施,导致案件不能执行,尤其是交通事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和其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因受害人伤残或者死亡,申请执行人家庭困难、无法支付医疗费用,极易导致信访、上访,造成社会不安定因素。法院实行涉诉特困人员救助机制,既缓解和避免了上述问题的发生,也解决了涉诉特殊困难当事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生产、生活、生存问题,有助于法院合理地利用执行资源,提高执行工作效率,更体现党之恩、政府情、法之爱,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因此,老河口市人民法院将深化司法救助作为树立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民生工程”来抓,是一件得民心、赢民心的大善事、大好事。
据悉,该院涉诉特困人员救助机制自2006年实施以来,一直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全力推进执行救助工作,不断创新思路谱写司法为民新篇章。8年来,该院救助资金发放坚持“管用分离、小额救助、适时救助、一次性救助”原则,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13项,共救助特困申请人232名,发放救助资金129.2万元(含该院向上争取的救助资金),将涉诉特困人员纳入低保102人,医保16人,有效地保障了司法救助资金适用对象的基本生活,缓解了人民法院的“执行难”,减少了信访、上访事件的发生,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真正地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司法为民落到了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