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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河口法院完善社会信用体系解决执行难

时间: 2015-02-03 14:46


一直以来,执行难是人民法院工作中的“顽疾”,影响着司法公信力,成为法院工作的难点和社会关注的焦点。执行难表面上是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究其根源在于:社会信用体系存在重大漏洞。因此,老河口法院通过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破解执行难,使执行难从源头上得到治理。其主要做法是:一、严格财产登记制度,完善信用交易体系。防止债务人弄虚作假,必须完成“四查”即银行、工商﹑车辆、房产的查询,便于查明债务人的财产状况,防止债务人弄虚作假,让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无法逃避。二、完善征信体系,实现信用信息的传递和共享。建立对个人、企业的信用交易,日常消费,及时、准确、完整的记录征信体系,并将有关部门业务管理系统与人民法院执行业务管理系统对接,打破信息壁垒,实现信息共享,为个人和企业信用评价,打下良好基础。三、完善信用奖惩机制。一方面,对失信者进行惩罚,使失信者付出代价远远高于守信的成本,甚至使其因为失信而完全退出市场。另一方面,对守信者进行奖励,使其获得更多的市场机会,例如在银行贷款、工商登记、政策扶持等方面得到便利,在存贷利率等方面获待优惠使信用成为一种财富和资本。四、积极参与诚信体系建设。将不履行债务的被执行人名单,向社会公众公开发布、曝光,加大其失信成本,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五、加强信用意识教育。通过网络、新闻媒体等各种渠道,加强信用意识宣传教育不断提高社会主体对诚信重要性的认识,让诚实守信成为公民的行为习惯,在社会上达成诚实守信的共识,优化社会经济发展环境,打击惩戒失信行为,为执行营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