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 微博 | 抖音

当前位置: 首页> 执行视窗 > 执行动态

突出执行强制性,严打拒执犯罪

老河口市人民法院打击拒执罪情况汇报

时间: 2016-01-15 16:34

近年来,老河口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执行工作“一性两化”的工作思路,在上级法院和市委政法委的领导下,积极争取公安、检察机关支持,依法打击拒执犯罪,共移送我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6件拒执罪案件,其中3件案件被告人已被法院判处拘役,1件案件被告人被法院判处罚金刑,另外2件已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该6件案件被告人被批捕后,均已全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并取得申请执行人的谅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争取公安、检察机关的支持配合。

去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老河口市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打击拒执罪工作,并制定了老河口市人民法院打击拒执罪工作实施方案。院党组书记、院长庄和平同志亲自向我市政法委书记龚云涛同志汇报老河口市人民法院学习贯彻《通知》的实施方案,市委政法委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公安、检察、法院三机关召开打击拒执罪案件协调会,联合下发了我市《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的实施细则》,决定定期召开公检法“三长”联席会议和分管领导、办案人员工作会议,协调解决拒执罪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老河口市人民法院在文来文往的同时,增加人来人往,积极与公安、检察机关协调拒执罪案件情况,争取公安机关尽快立案,动用侦查手段进行追逃、抓捕和刑事拘留,转化固定相关证据,推进拒执罪案件快侦、快诉、快结。

二、规范拒执罪案件流程管理,提高案件质效。

在办理拒执罪案件过程中,老河口市人民法院充分认识到拒执罪即是强制执行中最有效的打击手段,也是强制执行中最严厉的惩戒手段,必须规范拒执罪案件流程管理,确保案件质量。

一是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拒执罪案件,确保案件质量。老河口市人民法院从多年未执行的积案中,精心挑选涉嫌构成拒执罪的涉及民生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和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由分管执行和刑事审判的院领导召集执行局、刑事审判庭有关人员召开案件研讨会,先行研究准备移送案件是否符合拒执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以及前期民事强制执行措施是否穷尽,注重案件的典型性,做到选准、选好案件。同时严格把关移送案件质量,由执行局根据案件研讨会研究意见,再次补充调查准备移送案件的材料,尽力收集、固定、规范证据,为案件顺利移送公安、检察环节打好基础,确保做到移送一件,成功一件。截至目前,老河口市人民法院移送拒执罪案件成功率达100%。

二是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帮助执行部门定性把关,确保批捕、起诉的准确性。老河口市人民法院确定移送的拒执罪案件后,先向市委政法委汇报,再由市委政法委召集公检法分管领导、办案人员工作会议,具体研究每一件准备移送案件是否符合拒执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使公安、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帮助定性把关,指导公安机关转化、固定证据,并形成会议纪要加以落实。

三是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办理拒执罪案件案件过程中,老河口市人民法院始终把实现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加大对拒执罪的适用力度,对赖账久拖不还的行为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让恶意赖账的老赖受到经济和刑罚的双重惩处。老河口市人民法院办理的6件拒执罪案件被告人被批捕后,经过办案人员的思想教化与法律释明,均已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并取得申请执行人的谅解。老河口市人民法院对归案后认罪悔过,全部履行法定义务,得到申请执行人谅解的被告人,坚持走完追诉程序,按照法律规定从轻处罚,将拒执罪的警示、威慑作用充分发挥出来,这样既有助于提高整个社会诚信度,也能减少债权人因讨债不成导致的过激行为。截至目前,老河口市人民法院移送的6件拒执罪案件中除2件尚在公诉阶段外,其余4件均已按照拒执罪定罪并判处刑罚。

四是落实轻罪快判的要求,不断提高办案效率。老河口市人民法院对拒执罪案件全部采取刑事简易程序,由审判员独任审理,按审限规定在20天内审结。老河口市人民法院已判处刑罚的4件拒执罪案件从公安立案到法院宣判办理期限均未超过三个月,其中杨某拒执罪一案从公安立案到法院宣判仅用43天。

三、加大拒执罪案件的宣传力度,增强威慑效果。

老河口市人民法院把建立社会诚信,严惩失信被执行人作为执行工作的宣传重点,积极拓宽宣传渠道,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从各个角度、各个层面对拒执罪案件典型案例进行报道,突出发挥拒执罪案件的惩戒、威慑和警示效果,达到办理一个案件,震慑教育一片的作用。例如,老河口市人民法院在执行汤某与杨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案中,杨某有2部高档手机、长期租用小汽车,自有1辆自卸运输车,却长期逃避法院执行,是个典型的高消费,拒不还债被执行人。老河口市人民法院将该案作为2014年办理的首例拒执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全程跟踪该案办理过程。该案在开庭审理时,老河口市人民法院主动邀请襄阳市电视台“说法论理”栏目全程录音录像并在该栏目播出,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该案在开庭审理时,老河口市人民法院还通知其他拒不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参与旁听,促使4件执行案件当场达成和解。此后该案被当做典型案例相继在人民法院报、湖北广电新闻官方微博、省高院网站大篇幅的报道,为老河口市人民法院有效打击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行为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