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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执行一起涉及千余人的存款纠纷案

时间: 2012-08-24 15:26

   

日前,被执行人湖北生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生公司)将最后一笔执行款275万元汇入申请执行人老河口市财政局帐户,标志着这起涉及1773名申请执行人、标的额达1460万元的存款纠纷案,在老河口法院执行人员想尽千方百计,历尽千辛万苦,历时10年,行程数十万公里的不懈努力下,予以全部执行。

2001年4月,生生公司于我市开办的湖北永生城市信用社发生信用危机,不能如期支付我市居民海英等1733名储户的储蓄存款本息1460万元,储户遂群体性上访。经省、市政府协调引导诉至法院,在老河口法院主持下,上述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如下:

1、由老河口市财政局向原告海英等1733名储户先行支付存款本息1460万元,老河口市财政局再向生生公司追偿。

2、生生公司于2002年10月31日至2005年10月31日前每月分期向老河口市财政局清偿295万元债务,于2006年10月31日前清偿余款。

因生生公司到期未履行,老河口市财政局于2002年11月5日申请老河口法院强制执行。执行中查明,生生公司因经营不善,执行能力较差,其所有的生生大酒店(价值约3000万元)在银行抵押借款2亿余元,办公场所系租用,经老河口法院拍卖其财产仅仅得款50万元,此后案件执行陷入僵局。后经多方调查,查明生生公司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开办有包头房地产开发公司,包头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包头市昆都仑区阿尔丁广场西侧建设一栋国贸大厦(设计建设28层,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已建至16层,因无建设资金已停工近一年。因生生公司欠款,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洪湖市人民法院先后整体查封该大厦,涉案执行标的近5000万元,且包头房地产开发公司尚欠工程款2000万元。老河口法院遂裁定追加包头房地产开发公司为被执行人,同时轮候查封了国贸大厦。经评估该大厦仅仅价值4000余万元。此后,生生公司分别向四家执行法院提出“放水养鱼”、解除国贸大厦整体查封,由其筹资建成国贸大厦后分期还款的建议。老河口市政府市长办公会议充分研究生生公司的建议后同意变整体查封为定向查封,由包头公司在1年内建成国贸大厦后分期还款。包头公司在1年后建成国贸大厦并销售,现已还清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洪湖市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标的(均由申请人打折和解执行)。生生公司也与老河口市财政局多次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有老河口法院查封国贸大厦四层楼房约8000平方米房屋,生生公司分期还款,老河口法院根据还款进度逐一解封。此后生生公司克服困难,多方筹集资金,截止2011年8月4日分期偿还了我市的大部分债权,我老河口院也先后解除了对国贸大厦三层楼房约6000平方米房屋的查封。此后,因国家房地产调控等原因,包头市国贸大厦的销售及资金回笼遇到一定困难,在老河口法院多方督促下,生生公司于2011年12月底前偿还了150万元,于2012年7月底偿还清最后一笔欠款275万元。至此,这起涉及申请执行人众多、标的额巨大、执行风险极大的存款纠纷案得以全部执结,得到了我市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群众的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