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市法院审执分离规范法庭执行工作
针对人民法庭收案数量逐年上升,执行积案增多的现状,为规范法庭审理案件的执行工作,老河口市法院抽调执行人员组成专班,专门负责法庭案件的执行,人民法庭将只负责案件的审理工作,从而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的压力。
老河口市法院共有8个派出法庭,每年审理的民商事案件占全院受理案件数的80%以上,解决了大量的民商事纠纷。一直以来,法庭实行的是审、执一条龙,也存在许多问题:一是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很多法庭是“一人法庭”,大多时间忙于案件的审理,没有专人负责案件的执行,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执行案件的积压,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二是执行立案不规范。现在各级法院执行案件必须全部上网,以便当事人查询执行进度。由于之前法庭审理的案件不通过立案庭,自行办理执行立案手续,有些法庭因为担心影响执结率,采取先执行后立案的做法,极容易引发司法腐败问题。三是法庭经费不足,执行法官的人身安全难以保障。由于法庭没有专门配备执行人员,没有及时添置执行装备,且大部分执行案件在农村,乡村群众普遍法制观念淡薄,暴力抗法事件屡见不鲜。四是易受地方行政干预。一些执行案件涉及到地方乡镇村领导人员或乡镇企业时,易受阻碍。
鉴于上述问题,老河口市法院通过推行审执分离规范法庭执行工作。首先是成立执行专班,从院执行局抽调3名执行员组成法庭案件执行专班,并配备了车辆、摄像机等,专职负责法庭审结案件的执行工作,以便人民法庭能腾出更多的精力用在案件的审理上。其次是统一规范立案,人民法庭审理案件的执行统一在院立案庭立案,然后移交执行专班执行,既有利于提高执行效率,减轻当事人负担,也可以避免地方干预,杜绝执行中的暗箱操作,有利于提高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