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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河口法院开展阳光执行

时间: 2014-03-04 10:58

   

“执行措施有限、当事人对执行过程不了解、执行法官和当事人沟通不足等问题都容易引起群众对司法的不信任”。该院执行局局长邵建宏表示,“只有执行公开,才能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强司法公信力”。

该院全面推行“分段集约执行”机制,制定《执行流程管理实施细则》。根据执行程序的需要,划分为执行启动组、财产查控组、快速执行组等6个执行组,各司其职、集约管理、繁简分流。查找被执行人及查控财产、拍卖、分配等均在不同执行组之同,由不同的执行员操作;防止执行权的过分集中,增强各个执行组、各个执行员之间的相互监督;实施流程管理,便于跟踪监督各个阶段和各个节点的具体情况,促进执行信息公开。

搭建执行公开平台,曝光失信当事人信息。拓展执行公开渠道,开展“执行开放日”活动,选取典型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居民、执行监督员等全程参与案件的执行,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请求权和监督权,推动执行公开深入开展。2013年,该院执行局被襄阳中院荣记集体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