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㉘|判后再调解,法庭断好家务事!
“多亏了法院,这回踏实了!”刘奶奶拿着自己的存款激动地说。
案情回顾
刘奶奶与小王系祖孙关系。2017年,老伴儿去世后,刘奶奶因记性不好,遂将与老伴儿攒下多年的积蓄以现金的方式,通过女儿转交给孙子小王,由其代为保管。小王收到钱后为刘奶奶出具了字据一份,内容为:“现金68500元,2017.2.2,小王”。后刘奶奶找到小王索要保管的钱款,没想到小王却推脱说道:自己母亲每个月都会给你钱花,你还需要这些保管的钱干什么用?刘奶奶为了拿回自己的积蓄,将自己的亲孙子小王告上了法庭。
老河口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依法及时审理。承办法官兰大兵认为,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保管人保管货币的,可以返还相同种类、数量的货币。刘奶奶将自己与老伴儿多年的积蓄68500元交给小王保管,小王收到钱后给刘奶奶出具字据一份,双方形成保管合同关系,且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该保管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对保管期限没有明确的约定,刘奶奶作为寄存人则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而小王负有及时返还保管物的义务。最终法院判决,小王应当返还支付刘奶奶68500元。
本想案件到此告一段落,但在双方收到判决书不久,小王的母亲却再次找到法庭,要求法庭给儿子主持公道。兰法官经详细了解得知:小王接过奶奶的钱后,将钱转交给了自己母亲,由其代为保管,且刘奶奶的三个儿子都知晓。2019年,刘奶奶因病住院,轮到刘奶奶的大儿子赡养照顾,他遂找到小王母亲,以住院为由索要一万元,称如果不给就不继续赡养照顾母亲。小王母亲觉得不能让刘奶奶以后的生活没有着落,遂在刘奶奶和姐姐的见证下,将一万元钱交给了刘奶奶的大儿媳妇,大儿媳妇才将刘奶奶接回家生活。当刘奶奶起诉小王时,小王母亲立即与刘奶奶大儿子取得联系,大儿子称一万元是其应得的,不予退还。小王母亲认为,现在法院判决让小王承担68500元,对小王来说是不公平的。
家长里短拨云见日,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但兰法官还是决定接下这个“烫手山药”,帮助这一大家子将矛盾彻底化解。他立即着手做好判后调解工作,经过与一家人多次沟通,刘奶奶最终认可了该一万元系自己看病支出,小王与母亲也立即返还了剩余的钱款。至此,一家人的亲情得到了维护,案件也有了一个完美的结果。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家庭是最基本的社会单位,孝老爱亲历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老河口法院全体办案人员本着对案件高度负责的态度,通过强化诉讼服务、延伸审判功能,着力修复家庭关系、重构家庭和谐,用一个个实际行动凝聚起司法为民的强大智慧与力量,解民之所急,疏民之所忧,努力让司法公正更有力度、更有速度、更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