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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河口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落实司法为民新举措

时间: 2015-05-05 16:29

5月4日老河口市人民法院启动实行《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的第一天。早上8点30分,天空依旧下着小雨,老河口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大门敞开,雨量慢慢变大,前来诉讼服务中心的人也慢慢增多。从今天起,人民法院对初始受理的案件实行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


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要举措。特别是在基层法院所处的县市区,大多当事人面临着法律知识认识不到位、申诉程序了解不全、交通不便等问题,实施立案登记制,可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有利于从制度上、源头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进一步完善法院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