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 微博 | 抖音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 法院新闻

老河口法院四项措施进一步规范审执工作

时间: 2014-03-04 09:31

   近年来,老河口法院审执工作呈现出案件质量低、改判发回率高、执行难度大等特点,为进一步规范审执工作,提高案件质量,减少改判发回案件数量,老河口法院采取了四项强有力的措施。一是全面清理超审限案件,限期在规定的时间全部结案,清理法庭长年未结的执行案件,迫使“抽屉案”浮出水面,认真落实“六类案件”的清查工作,对以上案件的责任人进行追责。二是调整民商事审判庭的受案范围,将原来的破产庭更名为民二庭,民一、民二、民三的职责与中院对接。明确法庭受案范围,避免法庭与机关业务庭受案冲突,实行类案归口,各司其责,裁量统一。三是法庭执行案件归口到执行局执行,法庭不再办理执行案件。强化了案件执行的专业性,减少了法庭的工作压力,有利于提升法庭的案件质量。四是提高审判委员会的办事效率,进一步明确《审判委员会管理办法》,规定每周二下午为审判委员会讨论日,定期讨论案件。让年富力强,具有审判经验的法学专业的法官,充实到审判委员会中来,发挥每一位委员的作用,一改流于形式、推诿不决的“清谈馆”形象,全力提高案件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