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工作报告
市 九 届 人 代 会
第五次会议文件(十)
老河口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5年12月31日在老河口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老河口市人民法院院长 庄和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主要工作
2015年,是老河口市法院历年来审判执行任务最为繁重的一年,同时也是全院干警倾情付出的一年。一年来,面对民商事案件持续高位运行、执行工作压力剧增的现状,市法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依法履行审判职能,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225件,审执结4575件,结案率为88%,诉讼标的总额11.62亿元。涌现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湖北省“示范人民法庭”、湖北省“三八红旗手”等一批先进典型。
一、忠实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促进“平安河口”建设。共受理刑事案件187件,审结169件,结案率为90.4%,判处罪犯281人。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审结故意伤害、诈骗、毒品等案件88件100人;依法严惩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0件11人;严厉打击非法缠访闹访、“法轮功”邪教组织等犯罪,判处3件3人;从重从快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审理了以许延春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积极推进轻刑快审和社区矫正,对未成年人犯罪、轻微刑事犯罪、过失犯罪以及具有自首、立功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全面实施量刑规范化,确保每一个案件都做到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判处的罪犯中,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3人,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的9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74人,判处拘役、管制及其他刑罚的185人。
有效化解民商事纠纷,促进“和谐河口”建设。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776件,审结3228件,结案率为85.5%,诉讼标的额8.44亿元。调解、撤诉案件1026件,调撤率为31.8%。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理念,认真贯彻省委政法委关于政法机关优化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十六条”意见和襄阳市委政法委“十二条”意见,组织力量积极化解经济下行压力下的涉企纠纷案件,共审理涉企涉市场主体案件708件,对涉企纠纷案件慎用强制措施,积极参与破产改制企业遗留问题的处置。始终将调解理念贯穿于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促使双方当事人经过调解、和解达成协议,从而化解纠纷,案结事了。
妥善解决行政争议,促进“法治河口”建设。共受理行政案件188件(其中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58件),结案182件,结案率为96.8%。今年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和立案登记制实施以后,拓宽了法院对行政案件的受案范围,为更好地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市法院通过派员到行政机关进行业务指导、专题讲座、类案指导等形式对具体行政行为中存在的不够规范的执法环节,提出意见和建议,规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年共向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40条,助推我市“法治城市”建设。
着力推进执行工作,促进“诚信河口”建设。多措并举、加大力度、努力兑现胜诉权益。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074件,执结996件,同比增加527件,执结率为92.7%,执结标的额2.41亿元。规范执行行为,开展执行攻坚,不断强化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对恶意逃债的535名“老赖”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集中向社会公布;充分发挥执行财产查控系统作用,对784件962人的银行存款进行了查询或冻结,冻结、扣划金额达6000余万元;对62人给予司法拘留;对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被执行人4案4人判处刑罚,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4名被告人全部履行了义务。执行工作成效突出,受到省高院、襄阳市中院的一致肯定。
二、不断推进司法公开,切实践行司法为民
推进司法公开工作,是践行司法为民、扩大司法民主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手段,对于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充分利用新媒体,发布法院信息。在“互联网+”模式下,网络已成为人民群众了解法院信息的重要途径。今年以来,市法院除了继续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以外,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和微博,及时发布重要信息,公布重大案件进展,将法院的各项活动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开通12368热线,提供法律咨询、案件查询、预约立案等便民服务。今年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生效裁判文书3853份,居襄阳各基层法院之首,在官方网站发布信息89条,发布微博1065条。
与社会各界积极互动,扩大司法民主。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机制,认真倾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凡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至少安排一名陪审员参加,全年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的案件达843件。邀请代表、委员旁听案件审理55人次、监督案件现场执行36人次。举办6次“法院开放日”,邀请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党校学员、在校师生等共300余人到法院了解法院日常工作。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法院阶段性工作向社会进行通报。在机关及派出法庭醒目位置安装电子显示屏,及时公布案件相关信息,增加司法透明度。
延伸诉讼服务,开展巡回审判。为及时向当事人提供诉讼指导,以院机关诉讼服务中心为标准,在各派出法庭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完善“一站式”服务功能。配备饮水机、医药箱等用品,发放诉讼指南等宣传资料。根据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和省市委城乡一体网格化管理的要求,积极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官”便民工作机制落实,在聚居人口较多的乡村、社区建立法官联系点。目前已在仙人渡北沟村、仙鹤社区、光化办事处、经济开发区(李楼)设立诉讼服务点和巡回法庭,第一时间帮助基层组织调处矛盾纠纷,该项工作将逐步在全市推开,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就在身边,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同时,结合“精准扶贫”工作,开展送温暖、“微心愿”等活动。一年来,帮助基层组织调处化解纠纷266起,巡回办案312件,征求人民群众对法院意见建议38条,帮助困难群众25户,获得基层组织和群众好评。省高院院长李静同志对市法院“一村(社区)一法官”延伸服务工作机制予以肯定,拟在全省推广。
落实司法救助,缓解群众困难。全年为264名涉民生案件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118.6万元,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问题。突出问题导向,把交通事故、医疗损害赔偿、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涉民生案件作为重点,对65名生活特别困难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6.5万元。
三、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认真落实中央、上级法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各项改革,优化内部机构设置,建立配置合理、权责明晰、管理有序的审判权运行机制。
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提前谋划,广泛动员,从9月底开始对全院法官基本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截止11月逐步完成法官的初选、报名、考试、考核考察等工作,严格时间节点,稳步推进改革方案。拟定市法院首次入额法官比例为36%,报名41人,参加考试35人且全部及格,最终呈报36名拟入额法官(含院长),经湖北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核准入额法官35名。
立案登记制改革平稳推进。实施立案登记制首个工作日,市法院邀请老河口电视台对当天的登记立案情况进行了实况报道,6月1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对相关政策和工作情况予以通报说明。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受理的各类案件数量与去年同期相比,都处于上升趋势,其中行政案件增幅最高,为150%,执行案件、民商事案件和刑事案件增幅分别为127%、66%和26%。
实施繁简分流、小额速裁制度。今年来,市法院在立案庭成立一个合议庭,指派4人专门从事诉前调解、小额诉讼工作,共受理小额诉讼案件29件,审结29件。诉前调解364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程序之前,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同时,减轻了诉累,节约了司法资源。
统一归口实施保全措施。将原来各业务庭的诉前保全、诉讼保全措施集中到立案庭统一立案,执行局统一实施,让各业务庭腾出时间精力完成繁重的审判任务。集中优势专业力量实行查封、查询、冻结,第一时间采取保全措施,最低限度降低当事人损失,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司法能力
加强队伍建设是提高司法能力的基石,当前的司法体制改革对法官的业务素质、司法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市法院历来将法院队伍建设作为首要工作来抓,精于管理,敢于担当。
严格管理,做到警钟长鸣。每周利用一个学习日,通过班子成员带头学、各部门集中学、干警自学等方式,规范干警的司法活动和言行。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定期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不定期开展廉政诫勉谈话,筑牢反腐倡廉防线。在已有40多项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健全完善了审务督察明查暗访制度、廉政教育学习制度、人民监督员工作制度、“三重一大”监督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及责任追究制度等,规范干警行为,形成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通过健全制度,严管身教,干警的精神面貌有了较大改观,自律意识明显加强。
丰富载体,开展专项活动。通过开展“三严三实”主题教育、“守纪律、讲规矩、树形象”、“转作风、抓落实”、“六难三案”专项整治、“十类案件”倒查追责、“我当法官为什么”大讨论等活动,举办“假如我是服务对象”和“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主题演讲,提升干警思想认识、转变司法理念、更新知识储备。同时以“守讲树”活动为载体,全面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官”、“法律六进”等工作机制,大力推行巡回审判、假日法庭、送法下乡等司法为民举措。今年以来,市法院已举办演讲比赛2次,廉政知识、党纪法规知识考试2次,警示教育3次,参加人数200余人;举办4次学生安全教育讲座,受教育学生3000余人;联合市妇联举办1次妇女维权培训讲座,受教育群众约300人。9月25日,襄阳市法院系统落实“两个责任”暨“转作风、抓落实”活动现场推进会在老河口法院召开,市法院就活动开展情况作了典型发言。
动真碰硬,严肃责任追究。坚决落实“两个责任”,对法院工作人员在审判工作中干扰办案、违法审判、廉洁自律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失职渎职行为进行调查、界定和责任追究。对检查督导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暴露出来的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今年以来共处理干部6人,其中报请开除党籍、公职1人,辞退干部1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责令书面检查3人。
五、夯实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司法保障水平
2015年年初,市法院党组提出“立足现状,跨越发展,全面提升,服务审判”的建设目标,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整合力量成立城区法庭。为整合我市城区法庭的审判资源,我院将光化人民法庭、酂阳人民法庭、中山人民法庭合署成立城区人民法庭,该法庭以原酂阳人民法庭为中心,在光化办、经济开发区(李楼)各设置一个巡回审判点,既优化配置司法资源,又便利群众诉讼。
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新建的酂阳人民法庭2015年正式投入使用,并被省高院授予“全省示范人民法庭”称号。目前,利用国债资金在建的洪山咀人民法庭,主体工程已经完工,预计明年初投入使用。在当地乡镇办事处领导的关心支持下,今年先后建成了经济开发区、光化两个巡回法庭,并已开始为当地群众提供诉讼服务。所有法庭实现监控联网,院领导随时可调看所有法庭的实时动态。文化建设和廉政文化辐射到基层人民法庭,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仙人渡人民法庭已通过全省法院“示范法庭”检查验收,并被省高院推荐为“全国法院系统先进集体”。
加强信息化建设。2015年,市法院以“全省法院信息化应用大比武活动”为依托,大力提升法院信息化建设。建成数字化审判委员会,讨论研究案件实现数字化,提高了审委会讨论案件的工作效率。将院机关所有审判法庭及仙人渡、酂阳、孟楼人民法庭的审判法庭建设提升为科技法庭,科技法庭的数量达到7个,固定庭审实况,所有庭审案件同步录音、录像,刻碟存档,确保案件审判全程公开公正。建成远程提讯室和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电子卷宗管理、电子文书批注、电子签章、便民自动服务终端等系统正在同步建设。在加强软硬件设施建设的同时,通过集中培训,实战应用,考核比武等方式,提升审判人员、书记员信息化应用水平。
各位代表,市法院始终秉持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爱护的理念,自觉把审判工作置于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加大与“两代表一委员”及社会各界的联系,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的关切。对涉及全市经济发展大局的案件、涉及民生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及时请示报告,今年以来,向市“四大家”及市委政法委提交专项工作报告5次。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工作、旁听审判达88人次。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有效改进法院工作。
一年来,市法院先后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湖北省卫生先进单位”、“档案管理省特级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酂阳、仙人渡两个人民法庭被评为“全省示范人民法庭”,胡琼同志被省妇联授予“湖北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法院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当前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思想观念、工作机制、司法作风还不能完全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要求;二是案件增幅过快,人员老化严重,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法官超负荷办案普遍;三是部分案件存在超审限现象,“执行难”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距“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仍有很大差距;四是司法能力与人民群众对司法的需求还不能匹配等等。对此,我们将在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2016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16年是 “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市法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以推进法院司法改革为契机,不断深化司法公开,认真践行司法为民,积极适应政治经济社会新常态,为老河口市“一区两城市”建设、“133”工程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为此,我们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强化大局意识,发挥审判职能。始终坚持依法审判与服务大局相统一,维护稳定与化解矛盾相结合,个案公正与社会公平相协调,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继续完善法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措施,妥善审理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密切相关的各类案件,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推进司法改革,完善运行机制。按照中央和上级法院关于司法改革的总体部署,落实顶层设计,开展基层探索,做好人员分类管理、完善职业保障等工作。积极推进以庭审为中心的运行机制改革。实行法官办案终身负责制,严格执行错案追究、责任倒查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突出问题。
坚持司法为民,落实便民举措。推进“升级版”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完善便民诉讼服务网络,加大巡回审判和法制宣传力度。继续深化涉诉信访改革,严格落实涉诉信访终结制度。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司法救助力度,完善执行指挥中心平台建设。推进信用惩诫机制建设,运用大数据为执行工作和司法决策服务。
狠抓审判管理,规范司法行为。完善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案件质效量化考核机制,严格审限管理和责任追究。全面推开庭审观摩、文书评比、案卷评查、网上办案。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严格审判执行纪律,落实主体和监督“两个责任”,推动机关管理和审判管理相促进、两不误。
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及时办理提案和意见建议。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加大陪审员培训力度。开展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适时召开法院新闻发布会,满足公众对司法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坚持从严治院,加强队伍建设。抓住班子建设这个核心,落实从严治院要求。深入推进人民法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司法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通过依法确定权力、制度限制权力、阳光使用权力、合力监督权力,防止审判权力滥用,在“不敢腐”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不能腐、不愿腐”的长效机制,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新要求开启了新征程,新形势必须有新作为。新的一年,我们将认真贯彻市委部署要求和本次大会决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迎难而上,奋发有为,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为老河口市建设“一区两城市”、推进“133”工程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