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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站式解纷手记矛调中心的“一条龙

时间: 2024-08-29 17:30 来源: 老河口市人民法院


老河口市人民法院于2022年6月入驻市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在市委政法委领导下,共同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解纷服务,实现诉前调解、诉讼、司法确认“无缝衔接”,使群众反映问题、解决矛盾“只跑一地、只进一门”,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来访群众总是称他们为“一条龙”服务。

诉调对接窗口工作人员——小陈

“听社区说最近这里调解成功了很多邻里矛盾”,张阿姨带着试试的心态走进了矛调中心。一到诉调对接窗口,张阿姨就迫不及待与窗口工作人员小陈诉说,原来,她和邻居李叔因为一堵围墙的归属问题争执不下,最近矛盾有所激化,多年的邻里关系因此蒙上了阴影。在了解情况后,小陈积极安抚张阿姨的情绪,“张阿姨,您的情况我已经了解了,你们是多年邻居,打官司会伤了和气,我们这边也遇到过您这种类似的问题,经过我们调解员的调解,都和解了,我建议您可以通过调解来解决,如果调解解决不了,您再来找我,我再帮你诉讼立案。”

听了小陈的建议,张阿姨决定调解,小陈迅速联系对应的调解员,并协调双方进行面对面、背靠背沟通。在整个调解过程中,小陈和调解员运用法律知识及人情事理,耐心劝解,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促使张阿姨和李叔握手言和,共同制定了围墙改造方案,既解决了争议,又维护了邻里和谐。当看着张阿姨笑着离开窗口,小陈感受到了满满的成就感。  

小陈处在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这个“一站式”解纷平台的第一站,也是法院派驻到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的“绿色通道”,她既是群众诉求的疏导员,根据诉求类型分类引导,又是案件受理的中转站,对于调解不成功的案件当场立案登记。她在调解登记分流、诉调对接立案工作中发挥了“穿针引线”的作用,确保群众的每一个纠纷“有人接”,案件“有人调”,诉求“有人应”。

民商事诉前调委会调解员——褚老

 “我们一直打电话催收,但借款人就是不还钱,没想到您这么快就帮我们解决了问题。”某银行工作人员激动地表示感谢。类似这样的“表白”,褚老收到过很多。褚老系老河口法院退休法官,在职期间主持审理过大量民商事案件,成功调解了众多民商事纠纷。他退休后热衷于民商事诉前纠纷调解工作,从此“一发不可收拾”,成功调解众多案件,为当事人大大减轻了诉累,曾在2018年被省司法厅授予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

各类案件怎么调?他总是有一套自己的方法。比如民间借贷纠纷,大都联系不上被告,每当遇到此类案件,他都会通过原告回忆,从而提供其他联系人,或向其单位、社区(村委)了解情况。办法总比困难多,只要肯下功夫,想联系一个单位或居民还是有可能的。对于信用卡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当事人大都比较年轻,在沟通的过程中会注意沟通技巧,释明逾期带来的不良影响,同时建议银行在逾期违约金方面做出相应的平衡。

经过褚老手中的这类纠纷,大都会选择主动还款。对于物业服务纠纷,首先找到矛盾的争议焦点,寻找调解的可能性。此类案件,当事人欠缴物业费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物业服务质量不高,对此焦点问题进行梳理,将法理与情理相结合,客观中立地与各方进行沟通,告知物业服务公司和业主均有依法履行合同的义务,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应酌情扣减物业费,但作为业主也有缴纳物业费的义务,从而全面调解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 

在分享调解经验中,褚老说:“每调解成功一个案件,感觉内心充满了满足感、成就感,心里想着又化解了一个矛盾,又帮助群众减少了一次往来奔波”。像褚老这样回到调解岗位继续发光发热的退休法官,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还有很多,他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积极投身人民调解工作,助推“一站式”纠纷调处,当好纠纷的“灭火员”。

司法确认及速裁法官——陈法官

“陈法官,今天从调解员那里转来了一个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双方已达成赔偿协议需要司法确认,需要你尽快处理。”一早上书记员小陈告诉他。对于此类案件陈法官早已驾轻就熟,他先仔细审阅了调解协议,确认其内容合法、公正,且双方自愿达成,后联系双方当事人,询问案件,确认了调解协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随即作出司法确认,并当即制作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民事裁定书,送达给双方当事人,整个过程不到一个小时,高效地完成了“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实现了纠纷化解一站式办理。

“我的大多数案件都是在这里审理的。”陈法官指着旁边的多功能速裁法庭说道。

老河口法院将整个速裁团队移驻到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在这里既能对调解成功的案件及时进行司法确认,又能对调解不成的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要素式审判模式进行速裁审理,快速化解纠纷。高效的同时还要保证案件的审理质量,这不仅需要法官付出更多的心血,需要更多的智慧。陈法官致力于以最高效率、最低成本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成为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的“加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