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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河口法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效果好

时间: 2014-04-02 10:47

   

一直以来,老河口法院把接受人大监督作为追求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积极争取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关心支持,逐步实现接受人大监督工作的常态化,增强法院工作的人民满意度,提升法院的司法公信力。

一是健全规章制度,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主动性。为了使接受人大监督工作制度化,该院修订了《接待人大代表来信来访制度》、《关于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意见》、《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办法》等规章制度,把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纳入院党组议事日程和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促使全院各部门积极主动地接受人大监督。

二是主动沟通联络,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经常性。定期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邀请人大代表作专题讲座,强化干警的责任意识,自觉树立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理念。凡该院重大决策部署以及重大案件的审判和执行,都及时向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汇报,对被执行人涉及镇政府、人大代表的执行难案,积极争取人大支持,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今年该院已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1次、组织人大代表观摩庭审3次、参与支持执行活动4次。

三是创新工作方法,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实效性。在每年两会期间,该院都会派员分组到各代表团,听取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以及对改进法院工作的建议,并及时办理、回复。聘请30名人大代表担任特约监督员,全面监督法院队伍和审判执行工作情况。今年一季度,该院共办理市人大交办的代表建议、信访件、督办函9件,办结回复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