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办法好!交通事故赔偿早!
近日
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在老河口市民商事纠纷诉前调解委员会
顺利达成调解协议
案情回顾
李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
在非机动车道停放车辆时开关车门
不慎与余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
导致余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余某经单方申请鉴定构成伤残
但李某及保险公司并不认可
就赔偿金额及伤残情况争执不下
双方诉至法院
老河口法院受理后
迅速启动“诉前调解+诉前鉴定”程序
保险公司申请重新鉴定
法院依法委托鉴定机构
余某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
随后
法院联合诉前调解委员会
共同开展调解
因承保保险公司在当地无办事机构
调解员便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
与保险公司代理人 “线上见面”
很快就赔偿事宜协商一致
并签订调解协议
法院确认调解协议有效后
余某3个工作日内
收到本案全部赔偿款
无独有偶!短短几日,老河口法院联合诉前调解委员会灵活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促进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快鉴、快调、快结”,高效调解三起纠纷,伤者均及时获得赔偿款。
该类纠纷的圆满化解,得益于老河口法院建立的“三个1+1”道交解纷工作法。其核心要点是:
后台硬核。以“法院+”源头治理机制为牵引,联合公安交警、司法行政、银保监会等单位共同搭建道交一体化协同中心,实现交警、调解、保险、鉴定、司法等各方力量同时介入,实现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通过道交一体化线上平台,实现案件调解、流转、赔付计算等一体化网上处理,极大的便利了当事人化解纠纷,提升调解效率。
鉴定前置。面对交通事故中常见的伤残等级等需司法鉴定的争议,老河口法院通过构建“诉前调解+诉前鉴定”机制,致力于解决单方委托鉴定公信力不足、诉中鉴定延长审理周期的问题,帮助当事人尽早明确诉讼请求,降低诉讼成本和风险,将诉讼服务端口再前移,努力做到“诉前促鉴、以鉴促调、以调促履”。
标准统一。调解时参照老河口法院制定的《老河口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暨道路交通事故主要情形损害赔偿责任比例划分标准》,在大大提高计算效率的同时,满足当事人对赔偿标的合理预判的需要,让道交处置口径可操作、能统一。
如此“三驾马车”齐发力,切实为道交事故纠纷开良方、增实效,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