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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生态日丨河口法院,向绿而行!

时间: 2024-08-15 17:28 来源: 老河口法院

2024年8月15日

是第二个全国生态日

老河口法 

切实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

以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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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以生态之名,传递法治声音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大环境资源保护力度,8月15日,老河口市法院联合市检察院、市生态环境局等多家单位在抗战广场开展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现场,法院干警向群众发放环境资源保护宣传资料、讲解环境资源的典型案例,并现场解答了相关法律问题,倡议全社会共同保护生态环境。

02以法治之力,守护绿水青山

在老河口法院审理的一起滥伐林木案中,被告人邱某在庭审中自愿认罪认罚,但针对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的十几万补植修复费用,邱某因经济能力不足,无法足额缴纳。为有效化解该类案件定了罪、罚了人,生态环境仍然难以恢复的尴尬局面,法院引导鼓励被告人通过自己劳务代偿与第三方修复相结合的方式,达到补植修复生态环境的目的。最后经现场确认,被告人种植的枇杷树、桂花树、香樟树、广玉兰、银杏树、石楠树等树苗共计9524株,见证了山林的“失而复还”。

03以向前之心,探索以碳代偿

老河口法院审理的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由该法院院长程文辉担任审判长,市检察院检察长简乐伟出庭支持公诉。法院引导被告人购买并注销了600余吨、价值近3万元的二氧化碳当量排放权,对环境进行了等量替代修复,是湖北第一例“以碳代偿”修复机制落地执行的案例。

04以协作之势,共赴绿色之约

老河口法检两院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开展座谈,联合签订《关于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项目库的实施方案(试行)》,建立水生态司法实践基地,科学选取增殖放流地点,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破坏水环境行为实现就地修复。此外,法检两院积极引导被告人开展公益服务进行替代修复,共同探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路径。

05以守护之姿,自觉守水护水

习近平总书记回信勉励丹江口库区的环保志愿者时强调,南水北调工程事关战略全局、长远发展和人民福祉,保护好水源地生态环境,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需要人人尽责、久久为功。

丹江口、老河口、谷城三地同处秦巴山区向南襄盆地过渡的节点城市,自古一衣带水,为丹江口水库、汉江中游形成拱卫之势。老河口法院将持续筹划建立环丹江口水库、汉江流域司法协作机制,共同推进生态联保共治工程,形成汉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雁阵效应”。